2005.07-2006.01四川省达州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,共青团四川bNhE委书Xzdk
一审法院审理YEoz认为,被告人kK3G铮在担任某公amB3综合办公室副Mjc6任、主任及公Tt4Y团购房领导小rxbH成员期间,利OHTa职务上的便利iIxW侵吞公司售房5oXk39万余元,挪用公司备用金LCKo应收房屋租金Pp40职工购房款等IEYh计782万余元,其行为已构S9zQ贪污罪、挪用1KcI款罪,数罪并F9yK,决定执行有XxmV徒刑12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